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24-07-25 来源: 浏览:487次



  根据《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章程》和《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贯彻新时代文化强省建设战略部署,持续挖掘、培育、资助优秀出版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出版项目争取全国性奖项与国家级重点项目,推动四川出版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实践新高地、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巴蜀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资助重点

 主要资助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包括图书(含电子音像出版物项目)及融合出版项目。

 (一)重点资助思想性、学术性、艺术性较强,并具有重要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的项目,尤其注重原创项目。

 (二)重点资助符合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年度中国好书等国家级奖项申报要求的项目,以及符合中宣部2024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申报要求的出版项目。

 (三)重点资助项目类别主要包括社会科学、文学、科学技术、艺术、古籍、辞书、青少年读物、少数民族文字读物等。

 三、重点支持方向

 本基金资助立足示范性、导向性,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思想观点,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系统性、整体性研究,支持具有理论高度、思想深度、实践厚度、情感温度的理论读物,以及联系实际、凝聚共识的通俗理论读物。

 (二)大力宣传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入阐释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准确解读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措施,以及聚焦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的精品力作。

 (三)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出传承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题出版项目。

 (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的优秀出版项目。

 (五)坚持立足中国、面向世界,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出版项目;推动反映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等最新研究成果的出版项目;助力反映中国式现代化探索实践,全方位展现当代中国发展图景,表现各行各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出版项目;打造反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的出版项目。

 (六)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化中华文明历史研究,推动文物、考古学、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领域重大研究成果出版;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冷门绝学”学科成果出版。

 (七)着眼培育时代新人,支持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推动青少年阅读和家庭亲子阅读的出版项目。

 (八)深化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去,推出讲述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出版项目。

 (九)引导鼓励优秀原创文学创作生产,扶持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具有中国气派、四川特色的文学精品,特别是展现重大主题和现实题材的优秀长篇小说和长篇纪实文学。

 (十)深化巴蜀文化研究阐释和创造性转化的优秀出版项目,系统挖掘包括蜀道文化、三苏文化、三国文化、石窟文化、三星堆重大考古发现在内的彰显四川特色内容资源的出版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四川省内的出版机构,立足自身专业定位,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所申报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申报单位应拥有所申报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该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二)申报项目出版周期

 申报项目为计划在2024年至2026年出版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数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机构每家可申报4个项目。

 2.有以下情形的出版机构可增加申报项目数量:

 有项目入选中宣部2023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2023年度中国好书的出版机构,可各增加1个申报项目;2024年度接受本基金会项目结项验收,且验收等次全优的出版机构,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四)不予资助的情况

 1.重复出版的项目。

 2.未经系统整理研究,只对文献、资料、档案等进行简单汇编影印的项目。

 3.一般性个人文集、选集、全集类项目(对国家有特殊重大贡献、已获得社会广泛认可者除外)。

 (五)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1.图书项目应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其中,辞书类项目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类项目提供书稿总量不少于60%,各单册图书均应提供部分书稿。

 2.音像电子出版项目应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3.需持续运营的融合出版项目原则上应具有1年或以上的运营(存续)时间;产品类融合出版项目应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严格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客观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2.申报资助总金额以直接成本为主,资助款应优先用于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含宣传推广费等)占用申报资助总预算金额比不得超过20%。

 3.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施难度,客观合理地填报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延期情况将直接影响项目结项考评结果。

 4.申报单位应严把政治导向关,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报送。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单位完成申请书填报打印一式3份,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一并报送。

 2.图书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音像电子出版项目光盘需含申请书可编辑电子文档、样片、策划方案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

 3.书稿电子文件须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另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须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4.样稿全稿、样片全片不得出现单位名称。

 5.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8月26日前,提交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至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人:卢文宇

 联系电话:028-87329287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17楼

 

 附件:1.《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图书及电子音像出版项目).docx

            2.《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出版资助项目申报书》(融合出版项目).docx



四川出版发展公益基金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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